
山东-济宁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宁高新区、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政办,各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各有关企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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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落实市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济政发〔2024〕9号)要求,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通知》(商消费发〔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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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农业农村事务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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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医院对口帮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在全市开展“千名医护进乡村”活动,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千名医护进乡村”活动,推动城市三级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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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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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微山县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局属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绿剑护农安”农业执法行动的通知》(鲁农法字〔2024〕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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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你局《关于呈请批准〈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济应急字〔202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济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二、你局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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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社保就业服务部、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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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分支机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已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3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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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安排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主题劳动竞赛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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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20年9月底前推动全市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实现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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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20〕5号文件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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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分支机构:根据市编办《关于明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2019〕24号)要求,对中心科室、分支机构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室及分支机构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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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分支机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2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我市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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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满足公务出行多样化用车需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山东省省级行政
山东-济宁
为切实发挥清洁生产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山东省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山东-济宁-金乡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耕地保护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
山东-济宁-邹城市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你局《关于申请批复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邹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充分,编制科学,划分合理,范围明确,符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印发执行。我市辖区各镇街、有关企业
山东-济宁-泗水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2022年县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已经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投票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为民办十件实事是集中民意民智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事关
山东-济宁-泗水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参考上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
山东-济宁-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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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邹城市
山东-济宁-梁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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