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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打造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精致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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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修订,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4号第二次修订)《山东省港口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182市交通运输局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市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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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落实济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许可、监管、执法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制定本会商办法。第二条会商时间。在每季度末最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会商例会;因工作需要,有关科室(单位)可临时召开会商会议。第三条参会范围。执法支队为会议召集单位。参会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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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各区管国有企业:《关于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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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2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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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等,结合本市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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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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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扩宽我市电子证照应用领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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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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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更好适应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新形势,进一步理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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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防主题公园设置专门的讲解人员,进行讲解培训,对20人以上群体实行专业化讲解。要将济宁重要战略地位、重大政治责任对人民群众讲清道明,将新时代人防建设成就宣传到位,特别是深入介绍群众身边的人防工程平时战时用途、平战转换方法、防空警报等,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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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级组织为配合主体、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移动端实时监测管理。同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河湖长制,纳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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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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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资源管理,规范大型户外广告招标、拍卖及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行为,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济宁市大型户外广告公共空间设置权等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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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分局、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现将《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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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促进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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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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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经研究,从2022年起,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试(文化课)、录取工作由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承办。为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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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备案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和《山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备案办法(试行)》(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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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分支机构:现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督导督办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4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督导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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